2012年10月13日 星期六

101學年度作文

參賽年級:四、五、六年級各一組,每班報名人數最少一人,最多以五人為限。

競賽時限:各組限90分鐘

內容範圍:各組題目均當場公布,不得用詩歌、韻文寫作,文言、語體不加限制,並詳加標點符號,但不得使用鉛筆或紅筆書寫。

評判標準:
內容與結構:占百分之50。
邏輯與修辭:占百分之40。
書法與標點:占百分之10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